根据吉林省人社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吉林省掀开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改革的新篇章。
文中的第二部分“积极落实省人才政策3.0版”中有一项优化基层服务“3010”职称申报评审机制:基层服务符合“3010”政策人员可随时申报,统一实行“县审核省认定”制度,每月认定一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在本县乡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且现仍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聘任中级职称满10年的(简称“3010”),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将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及时网上推送。省厅认定通过后及时生成职称电子证书,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待遇。符合当年正常职称申报条件的也可参加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意味着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所以在“3010”政策下,医务人员按照工龄即可认定职称。但并非是无条件认定,从唯“科研”唯“论文”转变为到完成公认的工作业绩。如晋升副高要求400单元门诊量。这将彻底打破了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职称评审中,“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难以做得到的评审职称壁垒。尤其是“唯论文”问题,成为医务人员晋级高级职称的拦路虎,破除“四唯”一直是卫生职称评审改革的呼声方向。
此前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共同出台了一份《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曾对医师职称晋升进行了一些改革。其中明确表示: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等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评审的直接依据。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建立完善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将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但是,这些改革,仍未能有效解决基层医务人员评审职称难的问题。
医师职称评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医疗行业发展的整体利益和医疗人员个人的职业发展,以临床为导向的晋升标准,引导医生真正扎根临床、务实临床才是正确方向,我们也期待未来医师职称评定的政策能更加完善,希望“3010”这类的政策会越来越多,职称晋升越来越走向“公正”、合理。